青年见习
为进一步缓解企业人力资源市场结构性矛盾,着力提升青年就业能力,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工作通知》(沪人社规[2017]22号)的有关要求,见习基地工作以申报孵化器企业负责人为核心,合力做好基地管理工作。一是各孵化企业岗位基地上下统一操作流程,责任落实到人;二是建立定期的见习情况上报制度,各孵化器企业负责人员定期申报见习学员考勤、培训考核、带教计划等情况,使企业及时掌握学员学习动态;三是建立定期与见习学员沟通情况制度。宣导企业文化,加深学员与企业的互动和了解。
见习对象:
(一)年龄在16-35岁,具有本市户籍的未就业青年
(二)参加本市就业创业见习计划的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所属毕业学年学生
(三)本市应届离校未就业高等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四)见习期限一般为1-6个月,见习期内,见习学员与见习基地不建立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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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每名学员每月补贴标准为当年城镇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配套补贴。生活费补贴通过银行发放到见习学员本人账户,见习学员应凭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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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见习
为进一步缓解企业人力资源市场结构性矛盾,着力提升青年就业能力,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工作通知》(沪人社规[2017]22号)的有关要求,见习基地工作以申报孵化器企业负责人为核心,合力做好基地管理工作。一是各孵化企业岗位基地上下统一操作流程,责任落实到人;二是建立定期的见习情况上报制度,各孵化器企业负责人员定期申报见习学员考勤、培训考核、带教计划等情况,使企业及时掌握学员学习动态;三是建立定期与见习学员沟通情况制度。宣导企业文化,加深学员与企业的互动和了解。
见习对象:
(一)年龄在16-35岁,具有本市户籍的未就业青年
(二)参加本市就业创业见习计划的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所属毕业学年学生
(三)本市应届离校未就业高等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四)见习期限一般为1-6个月,见习期内,见习学员与见习基地不建立劳动关系。
补贴标准:
每名学员每月补贴标准为当年城镇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配套补贴。生活费补贴通过银行发放到见习学员本人账户,见习学员应凭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