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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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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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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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发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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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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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
(智慧城市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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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范围:
一、智慧城市试点示范
1.智慧新城 2.智慧商圈 3.智慧社区(村庄) 4.智慧园区
二、智慧民生服务应用
5.公共服务 6.医疗卫生 7.教育教学
三、智慧治理模式创新
8.交通出行 9.城市管理
四、智慧经济创新发展
10.分享经济 11.跨界融合
五、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
12.工业信息安全 13.大数据应用和云服务安全
14.移动应用安全检测评估与预警响应 15.网络安全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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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经信推〔2016〕9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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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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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信息化专项资金
(大数据发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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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范围:
一、关键技术创新应用
1.关键技术。研究spark/hadoop等大数据基础平台上的数据采集、存储、加工、计算和挖掘的高新技术项目,构建统计分析和算法分析创新应用,重点支持实现10PB级以上的挖掘技术项目,以及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技术应用。
2.开源社区 3.大数据计算架构创新
二、平台和载体建设
4.政府数据服务网运营管理5.专业支撑平台建设
6.公共服务载体建设
三、大数据示范应用
7.数据流通 8.社会治理9.金融风控
10.医疗健康11.交通航运12.数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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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经信推〔2016〕9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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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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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
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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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标准
(一)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领域
1、产业发展类项目专项资金支持额度一般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最高不超过800万元。
2、优化环境类项目专项资金支持额度一般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二)集成电路和电子信息制造领域
1、重点项目专项资金支持额度一般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最高不超过800万元。
2、一般项目:产业化项目专项资金支持额度一般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公共服务平台类项目专项资金支持额度一般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二、支持方式
专项支持资金采用无偿资助的方式安排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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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经信信(2016)8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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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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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发展“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三年行动计划
(2015-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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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技术创新专项
1.促进企业技术改造 2.鼓励技术引进
3.支持产学研合作 4.推动自主创新
二、市场开拓专项
1.深化产业链合作 2.拓展海外市场
3.推行电子商务 4.支持商贸流通产业发展
三、品牌提升专项
1.支持自主品牌创建 2.深入推广上海智造
3.提升产品质量
四、管理提升专项
1.培育企业领军人才 2.强化人力资源服务
3.健全企业管理体系
五、融资服务专项
1.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
2.加强“信贷+小贷+网贷”的间接融资服务力度
3.营造有利“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信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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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经信企〔2015〕3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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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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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工业互联网创新
发展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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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
1.基于企业互联的网络化协同
2.基于产品互联的服务化延伸
3.基于供需对接的个性化定制
4.离散型智能车间/工厂集成创新与应用
5.流程型智能工厂集成创新与应用
(二)工业互联网支撑体系
6.工业大数据平台
7.功能性服务平台
8.系统解决方案推广
9.工业自主核心软件
(三)工业互联网产业集群发展
10.聚焦工业互联网重点区域,支持开展广域基础网络和产业发展及配套服务平台建设等产业集群生态打造项目;支持基于互联网和数据驱动的安全生产、绿色发展以及资源配置和管理模式创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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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经信推〔2017〕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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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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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
发展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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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新一代信息技术
集成电路、下一代网络通信、新型显示、物联网
二、 装备制造产业
机器人、高档数控机床及智能化装备、传感器与智能仪器仪表、增材制造、核电装备、气电装备、高效清洁煤电装备、风电和太阳能、智能电网装备
三、 生物医药与高端医疗器械
化学药、现代中药和生物技术药物、高性能医疗器械
精准医疗
四、 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
高技术船舶、海洋工程装备
五、 民用航空和空间信息产业
民用航空、空间信息产业
六、 汽车产业
新能源汽车、汽车整车、汽车零部件、汽车电子
七、 节能环保产业
八、 原材料产业
基础材料、新材料
九、 都市产业
十、 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发展
工业强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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